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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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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公安机关立案后什么时候抓人

平常我们所说的公安机关抓人就是将有犯罪嫌疑之人进行刑事拘留,跟逮捕不一样。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受理后,公安机关需要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询问,以初步掌握案情。那么,公安机关立案后什么时候抓人?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是什么?哪些刑事案件不予立案?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公安机关立案后什么时候抓人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二、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三、哪些刑事案件不予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被害人决定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公安机关立案后什么时候抓人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从上文介绍可知,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就会展开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就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抓人了。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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