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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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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没收违法所得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涉嫌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罪、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等主刑的同时,还会被没收违法所得。那么,没收违法所得的执行程序是什么?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应该如何执行?下文收集了相关的知识,请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没收违法所得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法院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公示。如法院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

  (4)审理。公告期满后,法院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法院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5)终止审理情形: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

  (6)不服没收或驳回申请裁定的救济:a、对没收财产的裁定不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提起上诉;检察院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在五日内提出抗诉。

  b、没收违法所得的裁定生效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到案并提出异议的,法院应视情形不同分别处理:原裁定正确的,予以维持;原裁定确有错误的,应撤销原裁定,对涉案财产一并作出处理。

  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已生效的没收违法所得裁定。

  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应该如何执行

  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和没收违禁品,只留下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没收财产是较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重的犯罪。罚金是让犯罪分子缴纳一定的金钱;没收财产剥夺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总而言之,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时候没收的只是犯罪分子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同时还要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不能让犯罪分子的抚养人没有生活来源。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没收违法所得的执行程序是什么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从上文介绍可知,没收违法所得与没收财产不同的是,其是由人民检察院执行的,具体的执行程序文中已经作了详细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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