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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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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行为有哪些,如何处罚

在企业中企业高管掌握公司大量商业秘密,因此很多企业为了保护自己公司的利益,不允许他们经营与所在公司同类型的业务,否则就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行为有哪些?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如何处罚?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标准是什么?下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行为有哪些

  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2、我国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规定在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如何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违反本法规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的,除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并可由公司给予处分。

  三、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重在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自己经营

  有的是以私人名义另行注册公司经营,有的是以亲人名义但实际是公司、企业董事、经理自行经营,还有的是在他人经办的公司、企业中入股进行经营等。凡是向己独资或者参与了出资的公司、企业、不论是否以本人名义,都属于为自己经营。

  2、为他人经营

  为他人经营包括为其他公司、企业进行经营,是指暗中担任他人独资、出资的公司、企业的管理人员,为其业务进行策划、指挥等。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行为有哪些,如何处罚的解答同时我们还了解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认定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或者身边有人陷入刑事诉讼困境,不妨咨询在线律师,必要时请律师介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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